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
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招聘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6 个月。见习期间,按照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发放见习期薪酬。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不合格的,终止使用,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正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五险一金,由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