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2022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委人才需求情况,采取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硕士研究生24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的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需要,可采取现场选聘和线上选聘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
委属14家医疗卫生单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可以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四)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执业资格、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