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考试、考察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馆陶县馆陶镇社区工作者32名。
(二)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及户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馆陶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