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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邯郸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方式

未知 | 2023-09-1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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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冀南技师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邯郸市邯银大厦中楼1113房间(邯郸市人社局),市内乘21路公交车邯郸银行总行站下。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测评

  测评采取个人基本条件评估、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基本教学能力和技术技能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分,技师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国家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可累积计算),能够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工资流水或工资签收单<需加盖公章>)计1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基本情况赋分最高封顶8分。

  2.加试笔试

  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数比例超过10:1,加试笔试,笔试公告通过邯郸市人社局官网和冀南技师学院官网同时发布。笔试满分100分。加试笔试成绩只用于筛选参加面试资格,不计入测评总成绩。

  3.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试讲答辩、实际操作题目相同。

  (1)试讲答辩。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对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

  (2)实际操作。考生按照给定的题目、任务进行实际操作,评委打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有效数字,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评分,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实际操作测试成绩。

  (3)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40%+实际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测评总成绩

  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赋分+面试成绩分

  5.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市人社局人事处和冀南技师学院负责)

  (1)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1:1的比例,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能工巧匠”型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在省政府或省人社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及以上部门组织或参与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本专业荣誉级别较高者(含指导学生参赛);符合报考条件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考生个人基本情况赋分、面试成绩分、测评总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四)资格复审

  通过测评的人员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选聘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选聘资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市人社局临时指定体检医院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冀南技师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冀南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三年内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级别且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能按期获得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协议,并按程序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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