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文体中心下属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123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高中教师岗位2名,均为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
初中教师岗位67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7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0名。
小学教师岗位54名,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0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32名,定向招聘岗位2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