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将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其资格。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医院缴纳体检费用并参加体检。
2.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阶段。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水利公司公示栏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