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时长5-10分钟,面试由评委打分,满分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结束后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末位成绩相同人员按照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入选。
(五)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毛发检测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蛇形分组法的各小组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及毛发检测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邯郸市惠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有关待遇
实行劳务派遣,工作岗位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临漳县大队负责安排,试用期3个月,期满由派遣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一)工资待遇:按照临漳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住房公积金。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1.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2.工作期间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6.不能胜任交警本职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