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冀组字〔202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25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参加河北省2022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且报考邯郸市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涉县籍考生。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5名,共设置A、B两个岗位。
岗位A:面向报考河北省2022年四级联考邯郸市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的考生,招聘总数15人。
岗位B:面向报考河北省2022年四级联考邯郸市乡镇(街道)综合管理类职位和常规选调生的考生,招聘总数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