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1.招聘期间,因疫情的不确定性,本次招聘补充公告、通知、各流程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在邯郸冀南新区官方网站、邯郸冀南新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自行查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2.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出现比例内名额空缺时,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联系递补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答复工作人员是否递补,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且不可更改;对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办法由冀南新区2022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 0310—6299768
监督电话:冀南新区纪工委0310—6299110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