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回避制度。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选调政策、资格条件、考试、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察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310-6586125(大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计划综合股)
0310—6586379(中共大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
0310-6571830(大名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举报电话:0310-6571835(大名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0310-6571872(县纪委监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