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由教育体育局负责,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以上条件仍相同,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解决。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若按上述条件仍无法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的,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