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支持政策及待遇
1.“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博士和硕士自到曲周工作之日起,对符合“英才卡”发放要求的,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多项服务。
2.住房保障。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由县委组织部协调优先入住曲周县人才公寓或用人单位员工宿舍。
3.职称评聘。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职称评聘。
4.优先使用。在曲周工作期间成绩显著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于特别优秀的,经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博士研究生在管理岗工作满2年,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在管理岗工作满1年的,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
5.政治待遇。加大对引进的博硕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大在博硕人才中发展党员力度,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推荐申报河北省、邯郸市各类人才项目,聘请优秀人才加入政府智库,参与政府决策。
6.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限制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原在其它单位工作的,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协助引进单位,对口安排适当工作。
7.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和硕士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曲周就读的,根据博硕人才意愿,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2.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因不合格、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比例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本次选聘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曲周县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及曲周县相关用人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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