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县卫健局与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对拟聘用人员调配工作岗位。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缴纳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和各种保险待遇由县财政保障,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六、其他事项
1.严肃各项纪律,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如有直系、旁系亲属报考,涉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个人情况,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场作弊违规者,取消报名、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永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4.对招聘方案内容存在异议的,以涉县人力资源派遣中心的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涉县人社局3893082
涉县卫健局 389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