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升社区核酸检测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社区卫生工作者,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社区卫生工作者30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涉县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具有涉县户籍的,也可报考。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中专及以上学历,医学门类专业,具有相关医学专业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