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胜任核酸采样工作。
2、具有临床、中医、护理、检验、影像、药剂等医学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曾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2022年上半年未完成学业不能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7、县卫生系统正式在职、人事代理人员;医学定向生和规培期间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