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报考相关岗位知识要求等,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时间90分钟。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依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出现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不参加面试的情况,不再递补,不核减招聘指标,不影响拟聘用人员的确定,规定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内容为随机抽题问答,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2)面试办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主要测评仪表举止,个人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具体问题能力等),应聘者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评委现场打分。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要求等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依据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成绩相同,出生年月较晚的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报考相关岗位知识要求等,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时间90分钟。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依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当出现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不参加面试的情况,不再递补,不核减招聘指标,不影响拟聘用人员的确定,规定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内容为随机抽题问答,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2)面试办法采取现场问答形式(主要测评仪表举止,个人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理具体问题能力等),应聘者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内容,评委现场打分。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要求等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4)面试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依据笔试成绩×40%加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成绩相同,出生年月较晚的进入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