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3.笔试要求。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打印时间见肥乡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肥乡区人民政府网通知。考生需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面试地点见肥乡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每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组织协调、决策分析、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九)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