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教师报考指导

首页 > 邯郸教师招聘考试 > 报考指导

2023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面试打分

未知 | 2023-07-31 19:25

收藏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邯郸经开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经开区门户网站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共10分钟,每名考生试讲时间10分钟,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师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

  5.面试前1天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试讲范围。面试当天由各岗位1号考生现场抽取该岗位试讲题目,不进行现场备课,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区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报区管委会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