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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选聘教师选聘岗位

未知 | 2023-07-3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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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需求,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5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概况

  本次选聘的学校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系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额事业单位。

  二、选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选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初中教师共5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选聘20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选聘30人。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7月31日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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