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条件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须于 2023 年7 月31 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7 年7 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1977 年7 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四)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它要求,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视不同情况请结合《2023年邯郸市卫健委博硕人才需求信息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2023年人才引进其他事业单位测评的人员;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