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管理及职责
创业服务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创业服务人员同等于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奖惩管理办法,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一道纳入正常管理,确定具体岗位职责并制定考勤及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工作岗位及日常工作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负责,但必须是创业服务岗位。创业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工作,出现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县人社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和监管,并依照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鸡泽县财政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鸡人社〔2020〕26号文件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