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高中、职教、初中、小学教师岗位71人,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共计36人),其中:
高中教师岗位招聘1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人;
职教教师岗位招聘15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7人、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8人;
初中教师岗位招聘4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4人;
小学教师岗位招聘51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1人、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8人、定向招聘岗位招聘2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件)。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生最晚须在2023年4月24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历认证等证件证明);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