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有关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招聘过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制度、监督制度和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有关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本方案实施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经开区门户网站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咨询电话:
区组织人事局0310-8066973;
区教文体中心0310-8066911;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工作日)
下午13:30-17:30(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纪工委0310-806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