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责任使命,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
(二)招聘人数:灭火救援、驾驶员岗位130人。(丛台区15人、峰峰矿区10人、永年区10人、冀南新区20人、武安市20人、临漳县10人、成安县15人、磁县8人、鸡泽县10人、馆陶县7人、曲周县5人)。
(三)工作地点:
丛台区、峰峰矿区、永年区、冀南新区、武安市、临漳县、成安县、磁县、鸡泽县、馆陶县、曲周县。、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热爱消防工作,志愿献身消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参加非法组织、重大交通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三)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不限户籍地,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身高165cm以上,年龄在18至25周岁(1998年1月—2005年1月)的男性公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有丰富专业岗位经验(驾驶、医疗、修理、烹饪、游泳等)人员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
(五)优先录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本及以上和有从事车辆维修特长技能的人员;
(六)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