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院人才招聘条件
1、限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身份: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6、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要求为邯郸辖区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相应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8、符合招聘专业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大学学历村医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卫生工作;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取得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4、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军队退役卫生士官;
5、招聘对象年龄须在35岁及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12月30日以后)、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证;
6、上述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已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7、要求为邱县户籍,户籍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相应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8、特别优秀的,经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期满续聘人员报名条件
2019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合同到期报名续聘的卫生专业人才(含大学生村医),本次报考同类人才的(人事代理报考卫生院人才、大学生村医报告大学学历村医)对学历、年龄不作限制,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卫生专业资格证,不受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影响,直接入闱面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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