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2月8日。
2.发布渠道:
①本公告通过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网www.fxq.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②通过微观肥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邯郸市肥乡区广安社区1楼大厅(肥乡宾馆大门南侧)。
3.报名方式:报名前,考生需在“肥乡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请点击下方附件下载),按照填表规范提前填好表项,打印一式三份,并粘贴小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照片。
报名时,提供《邯郸市肥乡区城市社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近照(小2寸、5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根据招聘需求计划,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再进行单独考试、面试。审核对象确定后,对考生进行证件审核。需出具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到证,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和常规选调生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
2.资格审核期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组织体检
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资格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1.聘用。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所在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待遇。按照河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