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邯郸市区设置面试考场,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面试方式。综合类和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采取试讲方式。面试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有: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舞蹈教师A、舞蹈教师B,钢琴教师A、钢琴教师B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过程需包含专业技能展示;邯郸新闻传媒中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采取出镜面试形式(通过现场播报、即兴主持等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播音员主持人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如需要蛇形分组,则各岗位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播音员主持人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7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则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举例说明: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的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市教育局部分招聘教师岗位,在公示环节后,增加选择学校环节。报考高中和职高计算机、初中体育、初中计算机、幼儿教育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同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定向岗位除外)。同学科岗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报考教育类岗位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报考在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