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1.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15日上午8:30至2022年11月21日下午17:30,到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临漳县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核
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河北省2022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选拔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视情况优先录用。
审核对象确定后,县委组织部公布进入资格审核程序的考生名单,通过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选拔考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无问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审核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核期间,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且2次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体检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1:1确定进入体检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由县委组织部确定。
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4.公示
县委组织部以适当方式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
5.统一选岗
县委组织部适时组织拟招聘人员统一集中选岗。如不服从选岗结果,视为自愿放弃。
6.聘用
公示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到岗工作后,由临漳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7.待遇
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核定受聘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标准。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8.日常管理及服务保障
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及服务保障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临漳县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