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看网上信息或电话通知不到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四)考生须在考试时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场。考生需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每天对考点进行不少于2次消毒。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0310-2312379 0310-4520907(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