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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河北邯郸峰峰矿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回避规定

未知 | 2022-10-2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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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应工作能力;

  5.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遵纪守法,严于律己;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1月7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

  7.具备岗位所需要学历及其他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应聘本人为峰峰矿区户籍或本人的父母、配偶为峰峰矿区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规定实行回避。

  (四)特殊情况处置

  报考本岗位人员可兼报2022年峰峰矿区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结束后,录用人员数量小于社区工作者拟招聘数量时,从参加2022年峰峰矿区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落选考生中,对符合本岗位招聘条件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个人意愿,择优补录至社区工作者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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