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四)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2022年度冀南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冀南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邯郸冀南新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按照有关要求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及时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考生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3117125(组织人事局)
6299611(文教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6299110(纪工委)
以上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