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10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一般不超过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4.具有医学类、护理类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