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邯郸市2022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结合我县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为馆陶县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博硕人才24名。其中事业单位3名,民营企业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采取现场选聘方式进行。对疫情低风险地区,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控制规模、注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测评和考察工作。
三、引进条件
招引对象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