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范围及相关待遇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5.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急需紧缺博士毕业时间可放宽到2023年7月31日;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或特别优秀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9.本公告所述急需、紧缺专业由冀南技师学院党委研究后,报冀南技师学院博硕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