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确保我县社区有足够力量承担社区工作、服务社区居民,经县研究,决定面向广平县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工作人员35名。现就做好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人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社区工作者A岗15名:全县各单位自收自支或差额事业编人员。
其中A1岗10名
其中A2岗5名(限中共正式党员)
2、社区工作者B岗20名:具有广平户籍人员。
其中B1岗15名
其中B2岗5名(限中共正式党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2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须可查验。
6、公开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年龄应在18—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7年6月9日至2004年6月9日之间,均不含当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40周岁。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
8、已就业或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与现就业单位或协议单位解除合同(协议)或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9、A岗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0、B岗报考人员须具有广平县户籍或报考者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如有广平县户籍,可视为具有广平户籍。
11、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正在接受司法、纪检机关调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到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人员。
6、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报考职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制度
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回避制度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