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0人,其中流调溯源辅助岗位8人、流调信息整理辅助岗位2人。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实践能力和心理素质;
2.具有河北省邯郸市户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公共卫生类别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已取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其中流调溯源辅助岗位所学专业范围为:临床医学、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流调信息整理岗位所学专业范围为:计算机类、中文类专业。
已取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不受专业限制,已取得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专业限制。
5.现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2)有较严重不良个人信用记录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党籍、军籍或纪律处分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有吸毒史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具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情形的。